【綜合報導】陳水扁總統昨晚舉行記者會,全力反擊檢方認定他及妻子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涉嫌貪污。他痛批檢察官不給他和妻子充分說明機會,且洩漏機密外 交內容,致秘密外交人員生命陷於危險,他並強調自己自動減薪,不可能歪哥(台語,意指貪污),家人也沒將錢放在私人口袋;他最後表示不戀棧職位,不必等到 三審定讞,若一審判決吳淑珍貪污有罪,「我立即下台一鞠躬。」
扁珍涉貪政治風暴
多數的法界人士對陳總統的說明大失所望,認為他多在訴之以情,卻模糊焦點。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則是全程觀看陳總統的說明後,逐一回應。針對陳總統質疑他不給機會解釋,陳瑞仁說:「若檢方掌握相關事證後,還給被告修正供詞的機會,豈不等於是在配合被告圓謊?」
至於被陳總統質疑洩漏機密外交,陳瑞仁反駁,他偵訊總統時,還曾主動提醒總統用代號方式避免涉及機密的人員身份曝光,訊後並嚴密封存筆錄,他不瞭解陳總統為何會這樣指控。
學者直批避重就輕
泛藍陣營和紅衫軍昨都認為陳總統的說明是緩兵之計,陳總統應立即辭職下台;據瞭解,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看完記者會的反應是:「荒謬至極!」前天對陳總統下達48小時內下台通牒的國民黨,決定今天如期在立法院聯手推動第三次罷免總統案。
學界方面,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劉必榮批評,減薪與貪瀆並無邏輯關係可言,而扁說下台,已有多次黃牛紀錄,並不可信。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蔡瑋痛批,陳水扁從頭到尾都是「哀兵姿態,避重就輕,遇關鍵問題時又用國家利益來搪塞,簡直是侮辱人民智慧、浪費大家時間」。
陳 總統的記者會全程1個半小時。記者會開始未久,他即痛批部分起訴書的內容有可議之處,沒辦法接受。他說,起訴書說他跟妻子在5年內用712張發票,最少的 129元,總共貪污1480萬元,他以台語感性地說:「阿扁有可能這樣歪哥嗎?」他說,如果他真的用這種方法歪哥,不可能主動放棄《憲法》的刑事豁免權保 護,接受檢方偵訊。
他隨即表示,他從2000年當選總統後,主動將薪水從每月84萬元減半,剩42萬元,以1年可領13個月半計算,1年少領550萬元,6年少領3000多萬元,「大家用膝蓋想就知道,我有必要來貪1480萬嗎?」
他接著表示,總統本來有國安密帳私房錢(奉天專案),平均1年是1億1000萬元,結果他在2002年批示全部繳庫,如果要貪的話,不必立院審查也不必審計部決算的奉天專案也是一個機會,他有必要用5年煞費苦心蒐集發票嗎?
陳總統馬上將砲口對準審計部,批審計部對國務機要費標準不一,且會計部門和審計部對國務機要費的認知也不同,「如果按照檢察官的標準,做一個國家領導人,沒有特支費跟交際費,連鄉長都不如,連公司董事長都不如,這樣對嗎?」
指既減薪為何要貪
他再三強調,很多錢是用在拓展國際外交空間使用,檢察官完全不瞭解,才會把用在機密外交的錢認為是貪污。他並大罵批檢方不守誠信,暴露國家機密外交訊息,他很為被檢察官曝光的外交秘密工作者「甲君」的生命財產擔心。
對於國人最關心的重點是錢有無放在私人口袋?陳總統一筆帶過,表示「大家都有看到包括我太太、3個孩子,5年4個大人花180萬的消費,大家要知道180萬是4個大人的發票,但所領的錢全部歸公,沒有放在袋子裡,用他們的發票補機密費用也是公務。」
「司法會還我清白」
陳總統最後總結,清廉名譽比生命重要,個人去留微不足道,「歷史會還我公道,司法會還我清白」;為了台灣的國家利益,有些敏感極機密的工作,不能講就是不能講。
陳總統的記者會引起全民關注,看完後意見兩極,民眾陳思蓉說:「我不相信!我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,一切都是他脫罪之辭,小學生才會信!」郭麗香則說:「阿扁要貪錢,就不會自己減薪,就是為了拼外交,才要這樣做,如果阿扁有吃錢,他敢講一審有罪就下台嗎?」
扁歷次對下台的說法
11/05 在總統府舉行記者會
針對檢方起訴妻子吳淑珍貪污罪,並將他列為共犯,提出說明:
我不是戀棧職位,不必等到三審定讞,只要司法一審判決有罪,或是我太太吳淑珍被判有罪,我願意提前下台!
06/20 在總統府舉行「向人民報告」記者會
在國親在立院提出第一次罷免總統案前夕,提出說明:
如果我太太收李恆隆、陳哲男、章民強或徐旭東所贈送的禮券,我願下台。
我太太曾使用過SOGO禮券,但絕對不能說這就是他們四人所贈送的禮券,我太太沒有直接拿過他們四人的禮券,也沒有介入經營權之爭。
04/13 總統府發佈新聞稿
對政界、名嘴指控第一家庭成員收受SOGO禮券,提出說明:
如第一家庭成員有人收受李恆隆、章民強、徐旭東或陳哲男之SOGO禮券,總統願辭職下台。
- Nov 06 Mon 2006 12:00
2006.11.6(一) 「一審有罪 即下台」 陳水扁拒認錯 痛批檢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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