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專案組╱台北報導】廣告男模「小戴」向《蘋果》投訴,他貌美的前女友陳依婷詐騙他近兩百萬元,但等他床頭金盡即翻臉離去。而他在蒐集證據時找到前女友日 記,意外發現前女友竟是花名「童心」的高檔酒店名花,日記中詳列她向政、商界名人和警界高官A錢及飯局的紀錄,其中曾為商界霸主的S先生不僅每月固定支付 二十萬元,還在短短二十一天內,付出兩百六十五萬元供陳依婷花用。

桃色糾紛
小戴日前向警方提出詐欺告訴,並準備將該日記作有力證據,他昨提到前女友的絕情,痛罵:「人水水,心肝垃圾鬼﹙台語俗諺, 指人長得很漂亮,心地卻很骯髒﹚。」而記者本周日(八日)與陳依婷對質時,她情緒激動地說:「我保留法律追訴權,這樣是人身攻擊,完全沒有借貸關係,你叫 他(小戴)拿借據出來,因為分手所以他侮辱我。」她並表示不認識S先生、C先生、L先生、Y先生等名人,「沒有要錢,也沒有任何關係」。她父親隨後在記者 求證時語氣諷刺地說:「男女同居,難道要女人養男人嗎?」

每年預計淘金千萬
被告詐欺的陳依婷今年二十九歲,身高約一百六十七公分,身材纖細但上圍豐滿。她十八歲即結婚生女,離婚後,五年前再嫁給知名海運承攬運送業、沛華集團少東林祐宇,生下次女,兩人現已離婚。
身 高一八五公分、長相俊秀的小戴向《蘋果》說,陳女多年來無固定收入職業,名下卻坐擁價值千萬元的台中市「理性與感性」名宅、台北市中山區「大直 DESIRE」小豪宅,以及兩百多萬元BMW 523i名車。她A名人錢的手法心思細膩,會先訂下年度目標再展開執行,一年目標金額高達上千萬元,竟都能達成。
小戴表示,他和陳依婷於三年前認 識。陳依婷以為他是企業小開,施展魅力倒追,雙方開始交往,並且同居;半年後,陳依婷以規劃兩人未來要繳房貸、車貸、負擔家人生活費等藉口借錢,一心想成 家的他陸續借出近兩百萬元,陳依婷從來沒還,還說:「你先幫我解決,我就跟你結婚」。兩人交往一年多,他賣掉自己的BMW座車、BMW重型機車,還負債一 百四十萬元,但他承受不了負債壓力,請陳依婷還錢,結果她不還錢,去年八月乾脆搬家、換電話,避不見面。
小戴說,他察覺到陳依婷沒有還錢意願後, 便開始蒐集兩人借貸證據,意外發現她二○○四、二○○五年的日記,才發現自己投注感情,卻僅是陳依婷「A錢名單」中的一員,而陳依婷與他交往同時,還是台 北市知名酒店「王牌」(現改名為101巴塞隆納)的小姐,與S先生、C先生、L先生、Y先生等名人牽扯不清。
小戴轉述,陳依婷在日記上多次寫到一 位曾是商界霸主的S先生,除記載每月付給她二十萬元,還大剌剌寫明二○○四年四月間,二十一天A了S先生共兩百六十五萬元,日記中也有給S先生的信件草 稿,要他除每月的二十萬元照舊外,還想以「奶奶養病需請看護傭」及請家教補英文等理由,每個月多要十萬元;另有北部高階警官Y先生給三十萬元等文字。
小 戴說,陳依婷並於二○○五年日記中,記錄自己在王牌酒店的工作內容,包括四月六日與政治世家第二代L先生吃飯,五月十八日與某光電公司前董事長C先生飯 局,註記「八千元,加全場,七十五節」(約六萬元)等字眼,五月十九日「局長買進全場,加框,共六十五節」(約四萬五千元),日記還附有S先生、C先生、 Y先生的電話。

S先生:不去酒店
記者昨依照小戴提供的日記上電話號碼,分向S先生、C先生、L先生、Y先生四位名人查證,證實S先生確是曾叱吒一時的商界霸主。但S先生表示不認識陳依 婷,更從未給她兩百六十五萬元,他強調自己:「從來不去酒店!」C先生電話是空號,但記者透過財經界人士查證,C先生手機號碼確與陳依婷日記上相符。
L先生則表示,他雖常接受友人邀請參加餐會,但出席者不見得全都認識,他對陳依婷「沒任何印象」。至於警界高官Y先生電話暫停使用,記者直接找他求證,他否認認識陳依婷,強調沒有日記上的那支電話,並激動地說:「我願意與那個女的面對面對質,我也可接受測謊。」
律師韓邦財說,詐欺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,拘役或罰金,但男女分手後產生的金錢糾紛,除非告訴人能提出具體的人證與物證證明交往的目的是騙錢,否則不易構成詐欺罪。

童心日記淘金計劃
◎擬定向S先生要生活費的信件草稿
XX(陳女直接稱呼S先生的名字):
這個月的生活費星期一要麻煩你先匯給我哦!
另外這個月請多給一些
下個月開始照舊,每月20萬
◎計劃向S先生要錢和車
共要跟S先生要50萬現金,星期一或星期二匯款。
還有BMW525i,買車給我,不要刁難我
拜託十八王公幫我達成心願
信女陳依婷達成後會回去答謝
◎擬定要求S先生加給生活費的信件草稿
以後請S先生每月給30(萬)
多給10(萬)
因奶奶要上來同住養病 需請看護傭
還要補英文 家教來家教
資料來源:受害男模轉述

童心日記淘金成果
2004年 3~4月
◎Y先生 30萬
◎阿X 9萬
◎S先生
4月8日 60萬
4月26日 190萬
4月28日 15萬
2004年4月20天A250萬,第21天A15萬共265萬
資料來源:受害男模轉述

童心日記前年工作、飯局
03/28 1點王牌,楊XX買全場
03/30 東豐街,戴董,小費5000、6000
04/06 L先生吃飯
04/08 賤兔預框 傅XX2框(框兩次)
05/17 孟XX買進全場,加框,共65節
05/18 C先生飯局8000元,加全場,共75節
05/19 「局長」買進全場,加框,共65節
05/20 劉哥全場 楊全5
註1:「王牌」為台北市知名便服酒店,現改名為「101巴塞隆納」,位於基隆路近信義路口。
註2:「框」指到酒店買小姐全場,由上班時間晚上九時到下班時間凌晨三時至清晨五時。
註3:每家酒店「節」數算法不同,有的便服酒店以10分鐘或15分鐘為一節,制服酒店以50分鐘或1小時為一節。高檔便服酒店一節約500元至700元。
資料來源:受害男模轉述、酒店業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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