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楊久瑩/台北報導〕司法官及律師國考即將進行兩階段變革,考選部昨指出,律師及格率將由現行的8%提高到13.2%,此外,律師及司法官考試都將增加第一試不計分的「篩選制」,應試資格不變,但程序增加,應考科目及計分方式將有所改變,應考人要多留意。

 

考試院院會昨通過考選部所提「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」,第一階段改革仍採司法官及律師分別考試,於民國100年實施,至於第二階段採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三合一考試,將等完成「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」擬定後,預計於民國103年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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