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的,我快氣炸了。

打從一開始,合辦案件總是讓我複代理,到最後一庭再解任,我就已經很不高興了。
後來,刑事案件,沒有半件我的名字有掛委任,直到1月的1件有掛委任(我還在想怎麼了,他媽的事後證明還是依然故我)。

撇開有掛的這件不談,2件讓我快累死的貪汙案,我連根毛都沒出現,卻還要做全部的事。
結果有掛的這件,禮拜三開庭前竟然跟我說,為了令法官配合大律師你的時間,所以把我解任。
好笑勒,都不知道庭期會不會衝庭了,就先這樣講以合理化解任?
法官又不是白痴不知道該配合大律師的時間而非配合小律師嗎?
就算法官不願配合,再當場把我解任不就得了?又何必先預設立場把我解掉?

貴大律師此舉,把我整個惹怒了。

幹的更好的是,今天一份再議聲請狀,一樣把我的名字鉤掉,還跟我說「加你幹嘛?不用加你啦。」
加我幹嘛?因為都是老子做的啦!

稅就說是稅,還在那邊五四三,還真的當小律師什麼都不懂喔?
他媽的就算是稅,老子做這麼多,讓你一件付個6000、8000還不夠?
連這點費用都要省?然後年終在賞個幾千的紅包當做好過年?
老子寧願名字都有出現,然後紅包你拿回去發給你家小鬼啦~

要省喔,反正老子又沒具名,那我連書狀品質也幫你省一省好啦~
反正老子也要走人了,要擺爛也不是不會,操!

做這麼多白工,金雞掰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