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4年1月間回到政大,閒閒無事就去註冊組申請大學四年的「學業成績總表」及「在校成績排名證明書」,想說留個紀念、好玩。
沒想到3年多後的現在,當年無聊申請的成績總表派上用場了,因為台銀要繳交大學時代個學期的操行成績。
(要操行成績幹嘛?難道操行低於70或60就要取消他的錄取資格嗎?可是要低於80也很難吧 -_-)


政大法律法學組(89~93):

大一上:71.80(20學分),班排名33/41,80%;系排名98/128,78%
大一下:70.72(18學分),班排名33/41,80%;系排名98/124,79%
大二上:71.63(24學分),班排名29/46,63%;系排名100/146,68%
大二下:79.08(24學分),班排名21/44,48%;系排名69/145,48%
大三上:81.27(22學分),班排名19/46,41%;系排名57/148,39%
大三下:87.00(21學分),班排名7/45,16%;系排名14/145,10%
大四上:89.09(11學分),班排名4/47,9%;系排名16/148,11%
大四下:80.62(13學分),班排名31/45,69%;系排名94/145,65%

總成績:78.23(153學分),班排名23/47,49%;系排名79/142,56%

哈哈,明顯可見我沒用功讀書時成績是爛的可以,認真讀書時成績還可以,而且如果我在法制至少可以拿2張獎狀,可惜~><

不過話說回來,我成績這麼爛都能考上調查局法律組、律師,可見這些考試也沒多難考的~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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