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,自從實習開始後,就在想該不該去補習班撈錢。
可是,教法律科目,我又不是傳統法律所,此其一;我又幾乎忘光了,此其二。
想當然爾,高點、保成法科根本不會用我,所以我也壓根沒想過要去撈這筆錢。

我想撈的是警察特考。
WHY?
因為警察特考好準備,好準備自然就好教阿~

其實一月就有想了,可是沒有遞履歷因為懶。
直到2月底左右,有一天,上班偷懶時,就想說來寄個履歷好了,因為沒事幹。
你們不用,沒差,沒損失;用了,我撈到,有賺頭。
所以就寄履歷給志光與大東海。

內容大致是(這是給大東海的,志光稍有不同):
學生xxx,有意於  貴公司教授警察特考相關類科,特於此呈遞本人之履歷如下:

姓名:xxx
生日:1980.12.2
電話:0968111755
經歷:
政大法律法學組93年畢業。
警大行政警察研究所警察法學組93年正取第4名(後改名警察政策研究所),肄業。
調查局法律實務組94年第6名及格。
律師高考95年第210名及格。
簡單自傳:
緣本人背景係法律系畢業,經調查局法律組及格、律師及格,對於法律類科尚有些許自信;大學畢業應屆考取警大行政所法學組,警察法規更係全屆最高分,又經警大相關教育,對於警察考試警察法規類科亦有些許自信,惟本人希望能夠教授警察特考相關類科。是在此呈遞本人簡歷,供   貴公司參考,尚請  貴公司予本人機會。

對,沒錯,這份履歷很屌,沒啥著墨的部分,只是在強調學經歷而已。
可是,我也不知道該寫啥,想說就把我的學經歷寫上去好了,想看看這麼囂張的履歷會不會有下文,除了當作實驗外,也好玩~XD

結果,幸運的,志光有聯絡我,大東海沒有。
可是沒差,因為目的已達:撈錢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上是前言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3月7日下午老闆不在時志光打來,剛好,因為我撈錢的是不想被老闆知道,否則以後最好是我還有空去兼差~-_-
打電話來的小姐說要我教「警察勤務」「保安警察實務」2科。
屌的是,我當場跟她說,「保安實務」(她那時是說保安實務,而非保安警察實務)這個名詞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,所以不清楚它在講啥,要授課的話,可能有困難。
不過可以本身先看看這科,看看有沒有概念,再做是否授課的決定。
小姐也說OK。

小姐也說,希望我禮拜天(昨天,3月11日)上午去補習班面談,再提出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。
這三小...?完全不會,禮拜四就打電話去請教新竹地區國中數學名師吳政洋,看他意見如何。
他說,不如先去拿班內的講義回來快快看看,至少還有點東西可以屁。
good idea!!
所以禮拜5馬上打電話到志光去說明希望先拿班內講義看看,好能在禮拜天時提出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。
她也說OK,可以去拿。
good,晚上去志光瞧瞧。

17:50到了之後,跟我聯絡的小姐(課務組副組長),拿了3本講義出來:
1、警察勤務
2、保安警察實務
3、警察法規
言談中,完全不管我之前完全沒讀過保安警察實務,也要我提出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。
警察勤務當然也要,這不提。
不過警察法規嘛,她倒是說,雖然台北的課有老師教了,不過桃園、中壢的課還沒有老師。-_-
言下之意顯然是,要我去桃園地區教警察法規了~^^!
所以這科也要交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。
不過在交出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,還要在4月初或中旬進行「試教」,需要試教通過才會用我。
試教通過後,會在7月新的一個梯次前讓我開講座,先熟悉熟悉。

微瞭解大概的節數後(警察勤務、保安警察實務各約12~14堂,警察法規忘了問),
再問明交出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的期限後,就離開了,禮拜天也不用去了。

要在3月底前交出前開3科的「授課大綱、進度表」。
哈哈~真是一大挑戰阿~
只好保佑老闆不要幫我沒事找事做。

至於試教嘛,沒怎麼擔心。
因為警察特考老師難找,又一次要我教這麼多科,擺明了我還有一定的份量,試教只試看看我是不是會很誇張的怯場而已。
爽ㄝ,就先去好好卡位撈錢吧,哈哈~^_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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