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年底就要滿29歲了,如果以活到80歲來看,已經活了超過1/3的生命了,一段說長不長,說短也不短的時光。
說實在的,目前為止,對我已經經歷的人生,或許沒有100%的滿意,但也在可以接受的範圍。

也就是說,目前為止並沒有什麼是讓我覺得遺憾的事。
縱使當年高三時整天很happy的沒讀書以致於最後去重考大學、縱使大學時代成績很爛以致於大學像是白讀了,我都不覺得怎麼樣。
但是,95年白痴白痴的從調查局離訓,就一直讓我後悔到現在。

錯就錯在94年是第一次考律師司法官,因為律師差那麼一丁點兒落榜,導致於信心強化,也導致於我差不多從離訓第一個月後就一直後悔。

因為周遭也沒有相熟的執業律師的朋友或學長姊,所以根本不知道律師界的狀況到底是怎樣。整個就自以為考上律師人生就彩色了、當律師可比混調查局好多了。
但事實上,因為律師大量開放(當然啦,如果沒改成8%,而仍舊維持50分才及格,我也不敢去考啦。雖然我最後及格分數超過50,但這只是結果論而已,毫無意義),所以律師這種東西,以訴訟路線來說,已經幾乎要失去價值了。
也因為律師不再是自由業而是服務業(看勞委會要把律師納入是用勞基法,就知道律師這種東西,ㄎㄎ),導致如果沒有人脈,就是一輩子領人薪水的小律師,沒用。

這些都是出來混律師之後才知道的殘酷事實。
但是當年在展抱山莊的我卻一丁點也不知道,就跟時下一大堆人一樣懷抱著自以為是的夢想。

理想作法應該是,利用調查局服務期間可掌握的廣闊人脈(不論黑白),等人脈豐富後再去開業,如此自然光是收錢就收到手軟。
而不是先當沒用的小律師,完全沒有人脈,因而面臨可替代性極高的窘境。

當然這些都是以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啦,非訟律師自然不是這樣。
但是非訟律師我沒本事去做,也沒興趣去做。

不過這或許是因為我已經考上律師了,才在這裡無病呻吟。
但是我實在是不喜歡無聊的事,訴訟律師當久了也是會覺得無聊...

不論如何,幹你娘,我真的是很後悔阿!...

所以今年又跑去考調查局了,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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