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禮拜五,13號星期五,有個當事人被傳去台北市調處詢問,銜命與大律師一起過去,反正就是當個小弟做筆記而已。
過程也沒有出乎意料。
調查官詢問時都是連哄帶騙,沒有的事也跟你說某某人已經說了什麼,怎麼跟你說的不一樣,你還不承認等等。
縱然是事先設計好題目,但是當事人不知道的東西,也可以接連問好幾個問題~
(阿就不知道了還問?拜託變通一下咩 -_-)
不過很令人肯定的是,有律師在場,的確沒有機會見識到不正詢問~XD
詢問室頗大間,比刑事局的詢問室大間很多。
(刑事局不知道在小間什麼~-_-)
詢問人員,就比刑事局OK很多。
刑事局偵查員,都是滿口檳榔滿口菸的在詢問,還偶爾附帶拍桌子、拍卷宗;
市調處調查官,就沒有又煙又檳榔的。
此亦是值得讚賞之處。
問完後移送至地檢署複訊。
複訊更不用說了,檢察官問的一些問題也大抵是重複的,沒啥新奇。
總之,去陪訊還滿好玩的,只是很無聊又很花時間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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