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被告知調派至法務處,也在上週一去報到。
到現在也快2週了,只能說有夠忙。
一堆會要開、一堆規章要制定,有夠煩。
真是懷念5樓。 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積八毛。
2.1進事務所以來,當然就是接辦前手的案子,交接清單寫的普普通通不明不白就算了(聲明我不期待,但個案的請求權基礎總要列出來吧,亂七八糟的交接清單),有的案子還亂起訴。
例如,強執教科書最典型的執行力主觀範圍的擴張,這麼簡單的東西,竟然還以執行力主觀範圍所及的繼受人為被告以同一訴訟標的起訴。
本來百思不得其解,這麼容易的東西為何要這樣亂搞,而不直接送去執行。
原來,這是你執業6年來唯一的自案,因為自案可以抽成,所以這樣建議當事人提告嗎?
希望我這樣陰謀論的想法是個誤會,不然我會很唾棄你這種律師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轉眼進入台銀已經3年又3個多月,時間真的是一眨眼就過去,這當然表示說日子過得很不充實。
當年出於誤會去考台銀入行,入行後發覺那顯然是我的錯覺。
畢竟,官大學問大嘛~
官場文化當然三兩下就學會了,但我就是不爽那樣做。
免試升領組又怎樣?又不是免試升襄理,一點都沒有什麼了不起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

經過了2、3個禮拜的考慮,決定不去某上市電子公司法務單位任職了。
短期目標是成大先畢業,畢業後再看看怎麼辦。
希望我未來不會因為今天這個決定而後悔~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

真的是雞雞巴巴的。
7.27人事案開始跑傳簽流程,今天9.9才過關。
當然,不可否認,因為電子業又開始下坡而進行人事凍結,但是真的要你這個人,馬上就可以火速過關。
拖了1.5個月,真的是很雞巴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雞雞巴巴的。
7.27幫我送人事案,那時候跟我說約7~10天公文程序會走完,今天都過已經是13個工作天了,公文還在走,幹!
8.8打去問HR狀況,HR說一週內回應,結果8.11換個新HR打來說,所有主管同意了,但是只剩一個主管出國出差去了還沒簽名,所以還卡著(11個工作天了喔),而坊間盛傳的人事凍結,是有,但沒有凍結到我,請我安心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前天審閱了某個聯合授信案的合約稿,因為是主辦行,所以要花多一點心力看(參貸行就另當別論)。
主辦行襄理很關心進度(前天跟今天早上),似乎是迫在眉睫(我昨天中午就發出公文了),但他不必催我手腳也是很快。XD
有個合約條款很奇怪,尚未動用的授信額度(即無法估算動用額度)可以算出每期應還之授信本金,簡單寫了一下意見。
剛剛另一主辦行(某公股行庫)的聯貸科承辦人特地打電話來跟我解釋為什麼有這種特殊約定,真是令我驚訝,因為那實在是很稀鬆平常的一個簡單意見。@@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幹!台灣缺德的人不少,但沒想到小小台銀總行北大樓裡密度這麼高。
先不說有人去廁所拉屎可以搞得跟河馬一樣讓屎亂噴,亂噴完後還不自行清理以免荼毒後續使用者。
今天更噁心更缺德的雞巴垃圾是,在大樓門口踩了一坨狗屎,也不先自己清理乾淨再上樓,而是邊走樓梯邊把採到的狗屎尻掉 (類似ㄇ\的動作),幹雞巴以為這樣噁心缺德就沒人可以發現喔!?
他媽的剛好老子今天比較晚來,剛好可以完全鎖定到底誰是狗屎亂抹的雞巴垃圾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最近有存款繼承的問題,司法院民事廳做出函釋,引用了民法第821條(不過我覺得此函釋是錯的)。此條參照最高法院84台上339判例,則繼承人之1人聲稱銀行應將存款返還繼承人全體即可。

本處某天才再次做出了精彩又匪夷所思的謬論:
最高法院判例要看個案事實不能當作有通案拘束力。 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有的人習慣就是很不好。
在家拉屎,屎噴到外面會不會清理?一定會。
在辦公室的廁所蹲著拉屎,有時候屎急噴到外面很正常。奇怪了,那為什麼屎噴到外面就不會清理?還每天一大早就把屎噴到外面!是怎樣,在你後面拉屎的就要聞著你噴在外面的臭屎嗎?莫名其妙!
這種咖洨,真是令人不屑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據第一手可靠消息指出,渣打銀行有88家分行,法務處有分為:企金法務、消金法務、消金法遵、企金法遵、其他法遵、秘書、犯罪風險(注意國際洗錢或非法交易動態等)等次單位,目前編制36人。
以某金法務次單位而言,編制5人,4人具律師資格,更具有眾達或國際通商等5年以上資歷。其餘次單位自不在話下。
據第一手可靠消息指出,自詡為臺灣銀行業龍頭的臺灣銀行有約170家分行,法務處有:法務研究科、訴訟輔導科、資料處理科等科,目前編制不含工友16人。
全部共4人具律師資格,資歷當然完全沒的比。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最近在想該不該辭職去當律師,真煩惱。
還是等8月中考完司法官再說吧..

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1 2 3 4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