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9人報考,6人到考,正取3人,就是有去考筆試就會進口試。
但是,筆試太低也無法正取阿~
所以筆試成績還是有一定重要性。

今天放榜了,最低錄取分數43.50(媽的,不知道是哪個律師考的,這樣也太低分了吧-_-),我56.50分。

民法+民訴:53
票據+強執:60
平均:56.50

不過他口試的事前準備還挺麻煩的,機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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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