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太崩潰了。

也好,人生30才開始,是時候放下無聊的考試了。

今天收到成績單了,看了看,嗯,算我沒那個命!
民訴真的太鳥!

今年

國文:50(申36、測14)
民法:70
憲法與英文:49(申35、測14) 
刑法:54
刑訴:54
民訴:42
商法:57
強執國私:56
行政法:45

一試成績:53.10(錄取標準55.4713) 

 

去年

國文:申35、測14
民法:59
憲法與英文:申32、測16
刑法:49
刑訴:71
民訴:39
商法:59
強執國私:63
行政:54

一試成績:54.7285(錄取標準57.2142)

 

現在想想,沒有在96年再去考,真是失策!
因為現在老了,記憶力真的差很多!
像「狗屁倒灶」,我竟然會說成「狗皮倒灶」,而且還想不起來正確的詞...0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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