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什麼都高,就是他媽的薪水不高。

固然一般行業是台北薪水比南部高,但是律師可不是。
律師是愈往偏僻的地方,薪水愈高。

台北,工作1個月(以6萬計),要不吃不喝不開銷(事實上不可能),才有本錢在4個月後買1坪房子。
高雄,聽說沒經驗6萬起跳,我想以台北1年經驗應該可以凹一下8、9萬。
如此,則工作2個月換1坪房子,而且還可以吃吃喝喝。
差這麼多~

所以,決定要去南部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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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