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7日(三),下午18:00。

又是個奇怪的時間,因為老闆在這個時候,我還在可憐的上班時打來說要錄取我。

哈,本來過了禮拜一上午,正覺得游律師不想用我了,
沒想在這幾天他面試了幾個人後,還是覺得要用我。
(其實,我猜他這幾天還有面試其他人,但顯然決定要用我~)
(他沒說,但我也猜的到。)

哈,地點好,秘書又可愛,老闆感覺又親切客氣,應該會待的很愉快吧~^^

忘了說,薪水25000,正式以後還沒提,9:00上班(我猜是18:30或19:00下班),還可以接受啦~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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