唉,最近某案,要看過編號編到140,共計至少3、400份公文,嗣再整理與本案事實有關部分,工程不可謂不浩大。

但是,只給我3、4天是怎樣,要我跳樓嗎?...
我的眼睛快瞎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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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