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個月前沸沸揚揚的台北市法規會槓上apple、google的軟體退費機制,apple在這兩天改過了使用者條款,把退費從全球不限國家均相同的30天改成7天,當然,這只限於中華民國。

看到這個,只能說無言。

因為,從30天縮短成7天,十足十的被當成二等使用者國家,當然,台北市法規會會覺得這是他們的重大勝利,好笑到極點。

要是沒有台北市法規會,老子退費還是30天。但現在變成7天,有很好嗎?是勝利嗎?

可憐的台灣人,被台北市惡搞成要概括承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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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