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第一手可靠消息指出,渣打銀行有88家分行,法務處有分為:企金法務、消金法務、消金法遵、企金法遵、其他法遵、秘書、犯罪風險(注意國際洗錢或非法交易動態等)等次單位,目前編制36人。
以某金法務次單位而言,編制5人,4人具律師資格,更具有眾達或國際通商等5年以上資歷。其餘次單位自不在話下。
據第一手可靠消息指出,自詡為臺灣銀行業龍頭的臺灣銀行有約170家分行,法務處有:法務研究科、訴訟輔導科、資料處理科等科,目前編制不含工友16人。
全部共4人具律師資格,資歷當然完全沒的比。
再怎麼蠢的人都一眼看出來,這樣的差距有多麼龐大。
100%公股或具官股背景銀行:法務單位完全沒人才,只會推事等安穩退休,基本觀念很差。不開庭都委外給律師,所以讀法律的人應該具有的最基本的訴訟能力一點都沒有。
外商背景銀行:法務單位充滿人才,每一個大概都是爬不到山頂的高山。
外商銀行法務才是我想像中的典型銀行法務。
官股銀行法務,盡在不言中,官愈大學問就愈大呢~
不過我沒本事進去外商銀行,所以只能在這裡羨慕可以在那種環境中學習、成長。
在官股銀行當法務,入行之始即為能力之顛,在這種環境根本不會成長。ㄎㄎ
所以說,難怪官股銀行什麼都比不過外商銀行。
見微知著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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