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台中出差去。

本室前與公保部開庭都是公保部長官說話,沒有小小辦事員我話事餘地。
他們說話就是簡單「如書狀所載」,而且書狀大致上就是簡潔有力不廢話。
反正行政法院嘛,本來就是極度偏袒公家機關(即被告)的地方,所以我看就算書狀隨便寫大概也很難輸。@@

今天是跟國內營運部長官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開庭,行政法院與高分院是同一棟大樓,很大的大樓。0rz
國內營運部長官開庭經驗當然沒有公保部長官嫻淑,所以今天就讓我重新複習一下開庭應變。
又因為本案90%以上會於判決同時裁定移送訴訟至北院民事庭,假設移送訴訟,但前提事件又繫屬在最高行政法院,所以民事庭又會技術性停止訴訟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,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又應該有利,所以民案又幾乎穩贏,所以本案完全有恃無恐。ㄎㄎ

不過台中高分院(高等行政法院)裡面是挑高,走廊又寬,法庭又大,看起來完全沒有擁擠感,比台北三院大、漂亮多了~

開完庭就去找胖律師,當然,我到的時候他還在努力工作,所以我就到水舞饌去喝下午茶(附帶一提,他一開始說啥我聽不懂聽成水滸傳,心裡還在想說台中怎麼這麼屌還有水滸傳-_-)。
坐下來時一開始沒注意,因為很認真的在看雜誌。但後來發現對面那桌是一名中年男子(約35左右)及一名明顯約17歲左右的小女孩,好像怪怪的。
講話不是很大聲,但因為離我不到3公尺,聽的頗清楚。
內容大概是啥抵押啦、100多萬啦、頭期款啦、太多可以分多期一點啦、找朋友冒充親人啦、判決確定啦,等等之類的黑暗內容。
這兩人年齡不搭先令人懷疑,內容一聽就知道很有問題。
雖然我是很想報警啦,但我更怕死在台中。
所以可憐的小女孩,祝你平安~0rz

後來胖律師與我就去勤美天地的金色三麥吃飯,雖然是不錯吃的地方,但門口羅雀,ㄎㄎ~
不過很屌的是,這棟大樓停車場竟然從4樓至12樓(印象中),不知道在想什麼~-_-

總之,出差真好玩。XD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alwin12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