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禮拜二聽到了一個聞所未聞的坑殺小律師行徑,真是令人噁心。

一個小律師,月薪不過5萬。
自己接案進來,老闆(大律師)竟然把該案的律師費用全部收進自己口袋,半毛都不給小律師(我想一些交通費等成本應該還是有幫忙支出),而且書狀也不幫小律師看。
所持理由是:「要看事務所今年的營收狀況,且跟去年作比較。如果有成長在從中分3成給你。」

這真是聞所未聞的抽成方法!
因為一般是:
大所9(所)1(自己),稅、成本自己付。
普通7(所)3(自己),稅、成本有所方付,也有自己付的。
佛心10(自己),稅、成本當然自己付。

拜託,誰曉得大律師亮出來的事務所損益表是真的還是假的阿(營收狀況當然是你大律師說了算阿)?
如果就因為你一句「今年營收沒有成長」,難道小律師還可以質疑、要求查帳嗎?
當然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阿~
看起來比大所抽成方式還不如!

而且小律師自己接案進來,費用大律師全拿走,這跟你大律師自己接案進來有啥兩樣?
(因為小律師半點好處都沒有,只有一個看的到吃不到,吃的到也吃不多的大餅。)
但問題是,大律師你指派下來的案子,書狀你必定會看(自己接進來的,面子算自己的,當然要看囉)。
小律師自己接進來的案子,好處都被大律師佔盡,書狀還連看都不看。
擺明了告訴小律師:「ㄟ,小白吃,好處我都撈走,書狀你自己看著辦,反正案子是你自己接進來的,面子是你自己的,搞好搞壞我才不管你勒~」

天阿~
這實在是我聽過最坑殺小律師的手法了,令人髮指!
也同時侮辱了律師這個職業!
可悲的大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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