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所以來,牽涉證人最多的一個案子終於在前天開啟審判期日了。
(當然還是比不上大所的大案,動輒2、30名證人)

本來法院排定要在2天內問完全部證人加被告(共計18人次)。
不過,顯然法院太樂觀了!

因為光是前天(第一天審判期日),就只有問了4個證人:
9:20~13:00處理了2名證人,
14:20~18:40處理了2名證人。

昨天(第二天審判期日),總共問7人:
9:20~12:30處理3名不重要的證人,
14:20~18:30處理3名證人,
18:40~20:30處理1名證人。

而且原本傳訊的證人還有4人未到。
在加上法院想另外傳的,下次應該又是一個連續兩天的審判期日吧~-_-

因為未受委任,所以只在旁聽席旁聽。
但是實在很佩服庭上的院方、檢方及辯方。
因為我實在是記不太起來證人說過什麼(可能也跟我只是旁聽未上場有關),而且又想睡覺。

總之,本案,證人們最好皮繃緊一點,因為法院好像想辦你們偽證了呢~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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